今天(2月2日)是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明天假期将结束。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有25个省份明确延长复工时间,最迟的湖北省明确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
大多省份要求复工不早于2月9日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截至目前,除天津、西藏、甘肃、新疆等4个省份尚未发布复工信息外,其余27个省份均发布了复工信息。
其中,吉林、青海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2日24时;湖北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四川采取灵活办法,要求企业有序复工;另有23个省份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湖北明确全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1月29日晚,湖北省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明确,湖北省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经省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各类学校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采取灵活办法的四川省规定,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生活生产必须等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营业。省内其他各类企业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同时,四川还鼓励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对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四川省提出,要安排职工工作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多地明确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的企业不延期复工
延期复工是对当前疫情发展的一项权宜之举。记者发现,在25个明确延期复工的省份中,多地明确要求,城市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应正常到岗上班。
湖南省明确,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
北京市政府文件明确,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哪些是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的企业?北京市明确了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
多省规定复工前后“防疫”措施
对于一些确需在延长复工日期前上班的企业,一些地方也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如北京市规定的企业复工时间为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过,如果在此之前确因工作需要正常到单位上班的职工,北京市则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对其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做到防护工作全员覆盖。
北京市还规定,到京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返京职工,要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督性医学观察等措施。
还有一些省份规定企业复工前要做好预案。如山西省明确,企业复工前要制定预案,细化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格职工体温筛查,上班佩戴口罩,同时做好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