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洪水冲毁了思想的“闸门”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原主任李运来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滔滔河水,奔流不息,润泽了一方水土,造福一方百姓。河湖之水,乃是万物的生命之源,而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原主任、党委副书记李运来,却将这“生命之源”当成“生财之本”,先后将大量巨额财产悄无声息、源源不断地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李运来,男,1966年4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副主任、主任,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党委书记,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主任,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主任、党委副书记。
经查,李运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房产等计220余万元,涉嫌受贿罪;将100万元公款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罪;其家庭财产中9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外,李运来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8年11月23日,李运来被北京市海淀区监委立案调查,2019年4月28日,李运来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9年8月19日李运来被北京市水务局党组开除党籍,2019年9月9日李运来被北京市水务局开除公职。










